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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交流会

2017-07-31

关于立信会计文化交流中心

首期班第一期交流学习汇报

 

 

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极筹备,立信会计文化交流中心首期班交流会于2009年9月17日下午3点在立信会计文化交流中心会所召开。

参加会员12家,涉及房地产、科技、建筑行业。

交流主题:财务负责人犯罪行为构成与风险规避。

特邀嘉宾:重庆天之合律师事务所王律师。

交流会首先由交流中心筹办者之一----兴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邬宁致开会词。随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邓涛(些次交流会的主讲人)就交流中心的创办目的,发展方向作了发言。由各参会人员作简短的自我介绍。

本次交流会学习内容如下:

一、财务负责人犯罪行为构成与风险规避

首先,邓所长对财务负责人犯罪行为的构成及如何规避风险进行了讲解,内容包括:犯罪构成要件、抽逃注册资本罪、毁坏会计资料罪、商业贿赂罪、伪造印章罪、贷款诈骗罪、逃避缴纳税款罪(偷税罪)、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犯罪规避措施。(学习资料详见兴立信QQ群共享文件---交流中心系列讲座)。

其次,大家就这个主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认为财务负责人应对自己的职位所涉及到哪些犯罪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要明确,要懂得如何规避。因此对此次的交流主题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大家的观点概括为:财务人员要有自我保护意识;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作为老板的心腹,即要懂得保住饭碗,又要懂得如何规避风险。总之财务人员应该学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

二、股权转让实例探讨

结束上述话题后,重庆灵方生物财务经理等就平价转让股权是否纳税一事现场咨询了天之合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及兴立信税务师事务所邬所长。解读了相关税收文件---国税函[2009]285号)

三、别踩了红线犯了规

此次参加交流活动的会员中有部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此天之合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就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就红线内外车库的归属问题进行了讲解。

最后,各会员均对这种形式的交流会表示了肯定,希望大家以后能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交流会中共同探讨,通过参加交流会能够帮助会员更好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交流会的详细学习总结已分发到各会员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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